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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部发布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测定新标准( HJ 604-2017)

作者:lcspy     发表时间:2018-03-07 08:50:00


日前,环保部发布《环境空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-气相色谱法》等八项标准为**环境保护标准。其中,《环境空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-气相色谱法》( HJ 604-2017将替代《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》(HJ 604-2011),成为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测定的**标准。


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、仪器配置和注意事项可以参考以下内容:

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和实践(上)

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和实践(下)

环保部公告(公告 2017年 第71号)原文如下:
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环境监测工作,现批准《环境空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-气相色谱法》等八项标准为**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
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
  一、《环境空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-气相色谱法》(HJ 604-2017);

  二、《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900-2017);

  三、《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(HJ 901-2017);

  四、《环境空气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》(HJ 902-2017);

  五、《环境空气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(HJ 903-2017);

  六、《环境空气 多氯联苯混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(HJ 904-2017);

  七、《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》(HJ 906-2017);

  八、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》(HJ 907-2017)。


以上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(kjs.mep.gov.cn/hjbhbz/)查询。


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,原环境保护部2011年2月10日批准发布的《环境空气 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(HJ 604-2011)废止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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